土壤环境调查评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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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

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,由所在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。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保、城乡规划、国土资源部门备案。

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16号